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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非特殊化妆品信息备案查询?

216 2023-08-02 02:25 admin

一、国家非特殊化妆品信息备案查询?

1、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点击页面上方,中间位置的“许可服务”版块。

2、进入后找到左下方,”网上办事“版块,点击”更多“进入。

3、中间位置,找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点击进入。

4、输入需要查询的企业名称,点确认,如果经过备案的企业就会在下面显示了。

扩展资料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进行产品信息备案。

二、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将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及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的信息按要求通过统一的网络平台报送至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产品安全性评估资料、产品生产工艺简述、产品生产设备清单、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由生产企业妥善保存备查。

三、委托生产的产品,委托双方应分别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备案信息。仅供出口的,由实际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备案信息。

四、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的备案信息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备案资料完整性的核查。符合要求的,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公布产品备案信息,供公众查询。

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是什么?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行备案的官方平台。

备案资料目录 

(一)企业注册账号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如有)。 

3、申请证明文件。 

(二)产品信息备案所需资料: 

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

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

备案资料要求 

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上传的图片、文字必须清晰完整族渣。 

(一)企业注册账号资料 

1、营业执照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应当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2、申请证明文件应当使用统一的格式,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产品配方 

1、全部原料应当详细列明标准中文名称、原料序号、限用物质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

2、复配裂穗悄原料应当以复配形式填报,应当标明各组分的标准中文名称。香精不须列明具体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 

3、除复配原料外,化妆品原料(含复配原料中的各组分)应当按《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使用标准中文名称。无标准中文名称的,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的名称、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 

4、着色剂应当提供《化妆品卫生规范》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无CI号的除外。 

5、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单一组分的除外)的原料,应当标明化学文摘索引号(简称CAS号)。 

6、套装、组合包装或配合使用的产品,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三)产品销售包装 

1、产品包装照片应当上传肆渣平面图、正面立体图和使用说明书。上传的包装照片一张为包装拆开后六个面的平面图照片或带标签信息的包装正反面图片,另一张为产品主展示面的立体图。如果产品有使用说明书,同时需要将使用说明书扫描后上传。 

2、产品为系列产品时,如包装相同,仅规格不同时,上传一种规格的产品包装即可,但要备注全部规格信息;如包装不同,则需把所有产品包装图片上传。

三、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是什么?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行备案的官方平台。

备案资料目录 

(一)企业注册账号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如有)。 

3、申请证明文件。 

(二)产品信息备案所需资料: 

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

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

备案资料要求 

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上传的图片、文字必须清晰完整。 

(一)企业注册账号资料 

1、营业执照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应当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2、申请证明文件应当使用统一的格式,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产品配方 

1、全部原料应当详细列明标准中文名称、原料序号、限用物质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

2、复配原料应当以复配形式填报,应当标明各组分的标准中文名称。香精不须列明具体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 

3、除复配原料外,化妆品原料(含复配原料中的各组分)应当按《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族渣称目录》使用标准中文名称。无标准中文名称的,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的名称、化学名称或植物拉肆渣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 

4、着色剂应当提供《化妆品卫生规范》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裂穗悄,无CI号的除外。 

5、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单一组分的除外)的原料,应当标明化学文摘索引号(简称CAS号)。 

6、套装、组合包装或配合使用的产品,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三)产品销售包装 

1、产品包装照片应当上传平面图、正面立体图和使用说明书。上传的包装照片一张为包装拆开后六个面的平面图照片或带标签信息的包装正反面图片,另一张为产品主展示面的立体图。如果产品有使用说明书,同时需要将使用说明书扫描后上传。 

2、产品为系列产品时,如包装相同,仅规格不同时,上传一种规格的产品包装即可,但要备注全部规格信息;如包装不同,则需把所有产品包装图片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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