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妆品执行标准怎么查询?
产品企业标准及备案,做标准找“企标邦”
首先我们需要打开网页,输入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官网进入,记得后面是带cn的,才是靠谱的。进入网站后在网站首界面上方我们可以看到搜索栏和搜索按钮。在搜索栏里面输入相关执行标准号。我们可以在搜索栏旁边下拉箭头里面进行选择,也可以选择所有类型。然后点击搜索。然后会出现多条搜索结果,我们可以预览大致情况,如果需要更多信息,点击后方详细。在详细里面我们可以看到更为详细的信息,如果需要看标准,在里面有一个查看文本选项,点击即可。一、基础标准与安全 卫生标准
GB 5296.3-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 7916-1987 化妆品卫生标准
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第 1号修改单
GB 791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GB/T 18670-2002 化妆品分类
QB/T 1684-2006 化妆品检验 规则
QB/T 1685-2006 化妆品包装外观要求
二、 测定方法 标准
GB/T 13531.1-2008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T 13531.3-1995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浊度的测定
化妆品执行标准
GB 7916-87 化妆品卫生标准、收缩水
QB 1643-98 发用摩丝(代替QB1643-92)
QB/T 1861-93 香脂
QB/T 1862-93 发油
QB/T 1978-94 染发剂、染发水、染发粉、染发膏
QB/T 2284-97 发乳
QB/T 2285-97 头发用冷烫液
QB/T 2286-97 粉底蜜、粉底液、乳液、润肤乳液、润肤露
QB/T 2287-97 指甲油
QB/T 1644-98 定型发胶
QB/T 2485-2000 (I型)香皂
QB/T 1645-2004 洗面(全文还有424字)
化妆品行业执行标准
洗面奶、洗面膏 GB/T 29680-2013 护肤乳 GB/T 29665-2013 洗发液、洗发膏GB/T 29679-2013 面膜 QB/T 2872-2007 化妆水、润肤水、原液QB/T 2660-2004 护发素 QB/T 1975-2013 润肤膏霜 QB/T 1857-201(全文还有380字)
化妆品执行标准表
1、唇膏:QB/T 1977,2004
2、发用啫喱(水):QB/
二、好用的国货护肤品的标准和功效分别是什么?
我倒是觉得,好用的国货护肤品的标准是产品的品质,要与肌肤的特点相适应,这是最关键的一点。二是,价格要合理,普通的民众应该能接受。这样的国货产品才能有很大的市场,也才为更多人国人所认可。三是产品的品牌、原料、销售市场基本上立足于国内,当然,好的大牌产品可以也应当走出国门。
至于好用的国货护肤品的功效,我倒认为这与国外产品没什么区别。在护肤产品的国产品牌中,有佰草集、大宝、香袭人等产品,特别是护肤销售冠军第一名的香袭人精油产品,基本上都包括了这些功能。护肤品的功能或功效要是罗列一下的话,基本上包括一下这些:美白、去痘印、去黑色素、去痘痘、去黑头、去黑眼圈、去色斑、去敏感、去红血丝、保湿保水、去皱纹、防
晒、丰胸、减肥、去妊娠纹、毛孔收缩、助眠、去疤痕、子宫卵巢保养、治牙痛、防流感等
三、化妆品需要哪些认证,正规的化妆品上会有哪些标识
生产厂家、产地、规格、使用说明、生产日期或批号,还有防伪标志、服务电话、环保标志、循环标志等。
正规化妆品应标明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进口化妆品应标明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号,对体积小又无小包装、净含量小于15g或15ml的特殊产品,如唇膏、化妆笔等,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制造者名称。
扩展资料:
护肤注意事项:
1、注意皮肤的清洁
正值夏天,气温高人出汗多,皮肤的清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早晚的清洗一定要认真仔细,保持毛孔呼吸通畅。
2、做好防晒
夏天的强烈紫外线会让皮肤变黑并加速衰老,除了太阳镜、遮阳帽、遮阳伞等等以外,还可以用各种防晒霜、防晒油来加强防晒功效。
3、及时补充水分
由于夏天人的出汗量变大,所以要多喝水来补充,如果身体中就没有足够的水分,就无法满足皮肤细胞的需要,从而导致各种皮肤问题,多喝水不仅有利于排汗排毒,更有利于皮肤的呼吸畅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化妆品
人民网-如何保养皮肤?明确肤质才能更好保养皮肤
四、化妆品的标准有哪些?
化妆品卫生标准
1 总则
1.1 为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确保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标准。
1.2 化妆品系指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如表皮、毛发、指 甲、口唇等)或口粘膜,以达到清洁,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产品。
1.3 在国内从事化妆品生产,销售都必须遵守本标准。进口化妆品也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4 地、市以上(含地、市)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实行卫生监督,县以上(含县)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辖区的化妆品销售实行卫生监督。
1.5 在卫生部下设“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负责对全国化妆品安全性的有关重大和疑难问题进行评审,其办事机构负责受理进口化妆品原料及化妆品产品的注册,登记、审查等事宜。
2 化妆品卫生标准
2.1 一般要求
2.1.1 化妆品必须外观良好,不得有异臭。
2.1.2 化妆品不得对皮肤和粘膜产生刺激和损伤作用。
2.1.3 化妆品必须无感染性,使用安全。
2.2 对原料的要求
2.2.1 禁止使用表2中所列物质为化妆品组分。
2.2.2 凡以表3至表6中所列物质为化妆品组分的,必须符合表中所作规定。
2.2.3 凡使用两种以上表3至表6中所列物质为化妆品组分时,必须符合如下规定:具有同类作用的物质,其用量与表中规定限量之比的总和不得大于1。
2.3对产品的要求
2.3.1 化妆品的微生物学质量应符合下述规定:
2.3.1.1 眼部、口唇、口腔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细菌总数不得大于500/ml或500/g。
2.3.1.2 其它化妆品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0/ ml或1000/g。
2.3.1.3 每克或每亳升产品中不得栓出粪大肠群,绿脓杆菌,2,3.1.9 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2.3.2 化妆品所含有毒物质不得超过表1中规定的限量。
表1化妆品中有毒物质限量
有毒物质 限量 备注
汞 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铅(以铅计) 40 含乙醇铅的染发剂外
砷(以砷计) 10
甲醇 0.2%
2.4 化妆品包装材料必须无毒和清洁。
2.5 化妆品标签上应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地、包装上要注明批号。对含有药物化妆品或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尚需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6 对演员化妆品的某些特殊要求另订。
3 化妆品的卫生检查和监督
3.1 对化妆品的卫生指标的检验按(GB 7917.1―7917.4―87)《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和(GB 1718.1―7918.5―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进行。
3.2 对化妆品原料和产品的安全性评价按GB 79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进行。
3.3 化妆品监督部门有权派员到所辖区化妆品生产厂检查生产过程的卫生情况以及抽样检查产品的卫生质量。
3.4 监督人员抽检的产品,必须立即贴上封条,并贴标签注明采样地点、日期、采样人员和其它有关事项。
3.5 监督部门应有计划地对化妆品生产和销售的卫生管理和产品的安全卫生问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轻工业部提出,由中国预防医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归口。
本标准由“化妆品卫生标准”起草小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钰慧、尹先仁、姜正德、刘燕华。
本标准由卫生部负责管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中国国家标准有GB 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 7919-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GB/T 27578-2011《化妆品名词术语》、GB/T 37625-2019《化妆品检验规则》、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等。
中国行业标准有SN/T 2206《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系列标准、QB/T 1685-2006《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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