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容季卡怎么设定
美容院的营销方案:
招数1 开卡促销开卡促销是美容院基本的促销手段,也成为美容院主要的促销方式之一,开卡的形式多种多样,小到如:月卡、季卡、年卡;大到如:金卡、银卡、积分卡、贵宾卡、会员卡等。 运用方法:美容院为了稳定住忠诚的老顾客,在顾客护理期间,为顾客办理的促销卡,在金额上享受一定的优惠,即办理月卡比每单次消费的费用低,办理年卡比办理月卡总和消费要低,并且顾客还可享受一定的购买产品优惠及折扣,享受美容院各种优惠项目。 场合对接:月卡、季卡、年卡、积分卡适合于任何大小的美容院,金卡、银卡、贵宾卡、会员卡适合大型的美容会所、大型美容院、美容生活馆。人气指数:★★★★★招数
2 折扣促销打折一直是商业促销的一种重要手段,它有很强的吸引注意刺激购买欲的作用,而且具有即时的效果。 运用方法:折扣促销是美容院最常用的促销方式。针对这种促销法,美容院根据不同的季节、节日推出不同的折扣商品,用某些低价位商品刺激顾客的消费欲,带动其它商品的销售,或某一新项目推出时,让顾客进行尝试可进行折扣的促销手段。 特别提示:美容院在折扣促销时,如果一个经营项目是美容院持久项目和基础保障项目,尽量不要打折,而在开发项目或配套产品上可以尝试给顾客适当的折扣以促进消费。 场合对接:适用于任何类型美容院。人气指数:★★★☆招数
3 免费试做促销免费试做促销是美容院为了吸引新的顾客群体,或在新项目开发上推出的一种,让顾客先感受在消费的一种促销方式。 运用方法:美容院将有某些需求的顾客集中起来,在即定的时间为顾客免费试用,让顾客首先体验效果在培养顾客成为主顾客。然后再进行下一次的免费试做,再进入下一个循环。 场合对接:适用于小型、中型美容院。人气指数:★★★★招数
4 消费积分赠品促销消费积分是美容院为顾客回馈老顾客而采取的一种方法,让老顾客在消费一定的金额后,就可以得到美容院赠送的一些礼品,以促进顾客继续消费,带给顾客一种心灵上的慰寄。 人气指数运用方法:美容院先设定一定积分,达到一定额度的消费顾客即取得一定的积分,就可以得到美容院赠送的产品、礼物、疗程等,还可以参加其他的优惠活动。 特别提示:其额度不一定太高,可做小返点或大返点。 场合对接:任何类型的美容院均适用。人气指数:★★★★招数
5 次数促销次数促销是美容院最常规促销的一种变化,是一种顾客消费后的附带促销,让顾客感受到美容院更多的优惠,可稳定住即将成为美容院老顾客的人群。 运用方法:美容院可设定如顾客在第几次做护理后可免费进行一次美容院指定的项目或疗程,第几次做护理后又是免费,若干次为一个促销段,以此来设定。 场合对接:适用于中、小型美容院。人气指数:★★★☆招数
6 活动促销活动促销是美容行业一种新的促销方式,能够让美容院在短期内使销售量激增。利用各种节假日,美容院可进行此类大型的促销活动。 运用方法:美容院利用各种节日请一些专家、名人通过某些活动项目进行的促销。其中包括:动联谊促销、专家促销、名人促销、旅游促销。 场合对接:适合规模较大的大中型美容院或美容会所等
招数
7 有奖促销在顾客购买了某一款产品或某些价位的产品后,美容院可使用的一种激励顾客消费的促销手段。 运用方法:美容院可赠送一些小礼品如:眉笔、丝巾、工艺品等给顾客;还可进行摸奖促销,如在店内设定某一时段的摸奖活动,客人每次消费后根据消费后的金额,通过摸奖的形式来激励消费。 场合对接:各种美容院都适用。人气指数:★★★★招数
8 派单促销美容院为了吸引更多的新顾客,扩大经营商圈,提高美容院知名度而进行的一种发放美容院宣传单、体验单的一种促销手段。 运用方法:美容院需要印制一些有美容院形象的宣传单,派美容师在美容院附近,美容商圈内定点派单或将此单送到商圈住宅的顾客信箱内,以达到宣传美容院,促进顾客消费的目的。 特别提示:一般在派单上可印制美容院免费试做的项目,激发顾客的消费尝试欲望,促使顾客登门进行更多的咨询和服务需求。 场合对接:小、中型美容院,大型美容院开业期间适用。人气指数:★★★★招数
9 人情促销人情促销是美容院以满足人的情感需求为出发点来设计,更能打动消费者,可建立美容院长期稳定的顾客群体。 运用方法:美容院开展如:周年酒会、问候促销(利用电脑或手机为顾客节日送去的问候)、顾客档案节日问候(顾客的生日)等促销活动,让顾客感到美容院的丝丝关怀之情,拉动美容院和顾客之间的距离。 场合对接:根据美容院经营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人情促销各种发式。人气指数:★★★★★招数
10 会员促销会员制促销是一种以俱乐部的形式吸引、培育忠诚的消费群体,逐步建立顾客数据库,从而为美容院带来长期、稳定收益的营销模式。 运用方法:会员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销售会员卡,顾客交若干会费后即可成为美容院的长期会员,全面的享受各种会员优惠和服务;另一种是赠送会员卡,顾客在一定期限内消费达到一定金额后,即可被赠于会员卡,获得会员资格。 场合对接:会员卡一般适用于具备一定经营势力与规模的美容院,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品牌连锁加盟店、美容生活馆、美容概念店或旗舰店。人气指数:★★★☆
2. 每时美季会员卡怎么办
可以退。
充值卡、会员卡等预付卡是时下流行的一种消费方式,在办卡时商家一般都会提供一些优惠,使用会员卡也能带来不少便利。但是,充值的钱消费不掉,能不能退回来呢?相信很多人遇到了这个问题!
前不久在一家SPA店充了3000块钱,多次消费后剩余300块钱,无法继续支付目前的套餐,刚好本人又在外地。
3. 美容月卡,季卡,年卡怎么办
可以观看的时长不同,其他权限一样。包月连续可看30天,包季连续可看90天,包年连续365天。作为2015年的电视视频应用新秀,当初的爱奇艺荔枝TV已更名为银河·奇异果,背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和爱奇艺视频网几大强有力的后盾,囊括了时下最新影视剧、娱乐、动漫、资讯、音乐等视频内容,丰富的内容和出色的体验受到大批用户的认可。
4. 美容季卡是多少次
意思是花88元买到商家的一张100元代金券,这100元代金券可以用于消费,并且到商家那里是按100元的价值消费。代金券(voucher)是商家的一种优惠活动,代金券可以在购物中抵扣同样等值的现金使用。当购物者购买某种特定的产品时, 凭券可享有一定的优待。代金券代金券(卡)并非中国所创,而是向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学来的,而且越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代金券的种类越多,使用也越广泛。由此看来,代金券首先不是个社会风气问题,而是一种经济现象,或者说是一种被其他国家广泛使用的一种营销方式,作为一种营销方式的代金券(卡),其功能和形式多种多样,似乎也不宜一概予以打击。
例如春节前某些大商场搞的买100送××元抵用券,虽然也是代金券的一种,但实际上是商家对消费者的一种让利行为;再比如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等行业发行的消费月卡、季卡、年卡等,实际是消费者的预付款行为,其所持的消费卡完全可以解释为一种付款凭证。
5. 怎么给季卡
答案是要求3天,需要完整的72个小时。
在光遇游戏中,玩家可以将自己购买或者做任务获得的季卡赠送给好友,但玩家需要和赠送季卡的好友关系维持3天,也就是完完整整的72个小时才可以赠送季卡,缺少1分钟都不满足解锁条件。送季卡要3天,也是为了防止玩家刷季卡影响官方的收益。
6. 美容院季度卡方案
南京西路上就有一家,价格美丽但是做得特别好的护肤中心,做一次大概一支平价口红的钱,一个月一千多起。首先店面在南京西路上,这个价格一听已经可以了。
整个店面外面看上去挺漂亮,里面也很有科技感,她们用的仪器都很高科技的,比如做皮肤测试的仪器,用的VISIA皮肤检测仪,很多高端做护肤的也会用,但是她们用的是最新的第七代,成像速度快,高清,检测的过程时间很短,结果也客观,八个指标来说明肌肤表层和深层的问题,还有专业的美容顾问能分析这个报告,有疑惑的关于皮肤的问题也可以问问,她们服务也不错很耐心的。
还有俩仪器是她们有中美专利认证的,一个配方定制仪一个喷雾舱。根据美容顾问给定制的护肤方案可以选1~3种精华液,然后再做喷雾舱护肤,通过她们的3A喷雾科技,精华液被打散成细腻的水雾到达皮肤,这个过程精华液省去了大量的防腐剂添加剂这种成分载体,这个是优势之一吧,速度快吸收好就是第二个优势了。这都是她们比较特色的东西,说速度快可能没有感觉,但她们做次护肤其实大概十分钟不到,但是皮肤吸收到的东西不少,甚至可以说很丰富,不止是脸部,全身也是可以做,一样都很迅速,对于很多平时忙没时间做护肤的都是福音呐,稍微抽点时间就可以做了。总之是非常对得起这个价格的。
她们的会员卡也是属于比较实惠的,比如钻石会员卡最大的福利是每周可以免费做两次红光护肤,红光算是一个挺高端的护肤仪器了。珍珠卡每个季度都能多做一次皮肤检测,还能送朋友做皮肤检测和喷雾护肤,价格也很便宜。题主一说平价做护肤的就马上想到这家了,真的是性价比极高的一家。
7. 美容院活动卡怎么设置
按消费者保护法是可以退的,但美容店肯定没那么容易答应你,做好他们用各种理由搪塞你的准备。 这时候你态度要强硬,强调消费者有选择、取消服务的自由 ,他们不怕就勇敢地向消协投诉,12315投诉。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条 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建议、约谈、示范等方式实施行政指导,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第七条 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对提供的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或者服务等措施,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经营者未按照责令停止销售或者服务通知、公告要求采取措施的,视为拒绝或者拖延。
第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
(二)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第九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
(二)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三)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四)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第十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十一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二)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
(三)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前款中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活动中收集的消费者姓名、性别、职业、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消费情况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消费者的信息。
第十二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
(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
(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
(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五)规定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
(六)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七)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第十三条 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二)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第十四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第十七条 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的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号)同时废止。
8. 美容季卡怎么设定优惠
痘博士退款:
首先你要找到痘博士,当时的销售渠道找到对应的店面,售后服务人员。
其次,要根据他的退货条款去要求赔偿退货,要证明他是没有作用的才可以退款,如果他不同意退款,而且有明显的证据的话,可以找对应的电商售后来帮你处理,如果最后还是不能解决的话,你可以到一二三一五去申诉,或者报警向有关部门投诉,一般都是有用的。痘博士是有退款成功的案例的,你可以找商家协商。痘博士是一家针对青春痘,痤疮等皮肤问题进行医学治理,美容诊疗等服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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