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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美容要(汽车美容要求)

165 2022-11-16 19:46 admin

1. 汽车美容要求

汽车专业美容的基本条件:

1)最起码有美容操作工作室,因为露天操作是不能进行汽车美容的。工作室与外界隔离,设有漆膜维修处理工作室、干燥室、清洗室、美容护理:_:室,互不干扰,又有一定的联系。

2)各工乍室应有相应的设备、工具以及能源,可供施工所用。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是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书者,才可进行施工操作。

4)汽车美容用品和有关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品。

5)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是对专业美容的补充,当出现一些质知量问题时能进行补救处理,g无可保证汽车美容企业的良好服务形象,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证。

2. 汽车美容要求标准

大概需要200平方米汽车美容(Auto Beauty)指针对汽车各部位不同材质所需的保养条件,采用不同汽车美容护理用品及施工工艺,对汽车保养护理。汽车美容在传入中国之初泛指几乎所有的汽车服务项目,随着汽车后市场服务行业的不断发展与演变,如今的汽车美容所包含的内容已经细分到主要包括:汽车洗车、汽车漆面美容(打蜡、封釉、镀膜、镀晶)、汽车内饰护理(内室清洁、内室桑拿、内室消毒)汽车其他部件翻新(发动机翻新、轮毂翻新、大灯翻新、橡塑件翻新等内容)。汽车精品、汽车装饰等也是汽车美容的项目

3. 汽车美容的要求

美容美发业卫生管理制度

1、申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理发、美容分区设置,染、烫发区有排风设施; 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卫生管理档案,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配置公共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理发美容工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分类存放。

6、地面碎发做到及时清扫,工作台面和理发工具表面无碎发残留。

7、理发人员操作时穿清洁干净工作服,清面时戴口罩。美容人员在美容前双手进行清洗消毒,工作时要戴口罩。

8、理发用大小围布经常清洗更换保持整洁,脸巾清洁,每客用后清洗消毒。

9、对患有头癣、皮肤病的顾客要配备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10、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做到一次性使用,不做创伤性美容。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

4. 汽车美容岗位要求

岗位职责:

1.热情接待顾客,针对顾客面部的实际情况,推荐合适的护理、治疗方法及产品;

2.运用美容技巧,进行清洁皮肤、基面化妆、点妆修饰等相关工序;

3.做好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4.做好光子或激光治疗前后的护理工作;

5.协助顾客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销售登记工作;

6.向客户提供美容方面的知识和建议,耐心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7.完成美容主管安排的其它工作;

8.注意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任职要求:1.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接受过专业培训;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相关从业资资格证书;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个人修养;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6.具有良好的审美意识和对流行趋势的把握能力;7.熟练掌握美容皮肤科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流程;8.熟练掌握与美容皮肤科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9.熟练掌握美容常识、卫生常识、化妆品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生理知识等。

5. 汽车美容要求升高吗

看你在哪里了,一般洗车工学徒工资会在1600-1800元,包住包吃。 学会了会在2000多一点。

时间长了后,你应该还会学一下贴膜呀!美容抛光呀!等等!

提高自己含金量的工作,那时候一个月应该也会有4000上下,同时也是包吃住, 现在一般的洗车会所,这样洗车 贴膜 美容都会的人才,是非常缺的,现在基本上每家店都需要,不错

6. 汽车美容要求学历吗

医疗美容学历可以考很多证的,比如考美容师证;如果在有美容科的医院也可以报考医师资格。

大专学历要先考助理医师考过两年后方能继续报考执业医师。如果不在医院工作美容院等机构可以考美容师证。

如果没有单位则不可以报考职业医师,因为职业医师要求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且有工作单位才能报考。医学美容技术学的培养目标是毕业后能在医疗美容机构、化妆品集团、美容企业、医学美容科研教育等部门,从事医学美容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

7. 汽车美容要求店内

首先是资金问题吧!准备开多大的店,准备多少的钱!别什么东西都弄好了了,干到一半没钱啦。剩下一个烂摊子,很难搞的!

再个是选地址吧。准备在那个地方开。都是需要选择的,都要前期的考察市场。来判断车流量,自己自己的定位问题。

三就是自己工具问题,无论来洗车店,装饰店都需要工具的,你的基本装修都弄好了,开店需要的基本工具跟不上还是浪费时间得。也需要提前准备,找好工具的厂里及时提供所需工具。

四就是货源问题。了解汽配城,装饰城的进货源头。那种需要的配件。美容产品,装饰产品,在那个地方,那哪一家便宜。哪一家代理的什么品牌,什么价位。哪一家一家有什么优势,都需要耳熟能详得。这样客户需要什么的东西能及时买的到。

五就是人员配备问题,电正式开业之前,一定要有足够的人手。什么都齐卡,就是没人干活。这样干丝过来手忙脚乱的!

六自己也要有当老板的准备。当老板不是收收钱就行的问题。还有好多的事情等住你去处理。加班熬夜都是正常,要有思想准备!

谢谢大家,请多多关照!

8. 做汽车美容必须具备条件

常见的漆面养护产品有四种:打蜡、封釉、镀膜、镀晶。

打蜡:是给车身表面涂上一层保护蜡后,在将蜡抛出光泽,是传统的第一代漆面美容方案。车蜡可将车漆与有害气体、有害尘灰有效隔离,防止静电,以免尘埃粘在车漆上,提高漆面亮度。

封釉:封釉是第二代漆面美容项目是亚纳米级漆面保养产品。封釉就是通过专用的振动抛光机,把釉压入车漆内部,形成一层网状保护膜。能够提高漆面硬度,耐高温能力、耐酸雨能力以及抗紫外线能力。

镀膜:镀膜是第三代漆面美容工艺核心技术,是应用玻璃纤维素,与车漆的结合更紧密持久,时间更长,持续时间大约半年。

镀晶:镀晶的技术是在汽车表面形成一层多种强大保护晶体和紫外线过滤层,使漆面长期保持其原有光亮艳丽的色泽,不会在温度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发生物质的变化。

打蜡的工时一般在20分钟到30分钟,封釉一般在2个小时,镀膜的话3个到3个半小时,镀晶一般在5个小时!打蜡一般只能保持15天左右,封釉最多持续3个月,镀膜差不多能持续半年到一年,镀晶一次能持续一年半。

9. 汽车美容要求高吗

汽车美容的具体服务项目概括为:(1) 车身美容。车身美容服务项目包括高压洗车,去除沥青、焦油等污物,上蜡增艳与镜面处理,新车开蜡,钢圈、轮胎、保险杠翻新与底盘防腐涂胶处理等。(2) 内饰美容。内饰美容服务项目可分为车室美容、发动机美容及行李箱清洁等项目。其中车室美容包括仪表台、顶棚、地毯、脚垫、座椅、座套、车门内饰的吸尘清洁保护,以及蒸汽杀菌、冷暖风口除臭、室内空气净化等项目。发动机美容包括发动机冲洗清洁、喷上光保护剂、做翻新处理、三滤清洁等项目。(3) 漆面处理。漆面处理服务项目可分为氧化膜、飞漆、酸雨处理,漆面深浅划痕处理,漆面部分板面破损处理及整车喷漆。(4) 汽车防护。汽车防护服务项目包括贴防爆太阳膜, 安装防盗器、静电放电器、汽车语音报警装置等。(5) 汽车精品。作为汽车美容服务的延伸项目,汽车精品能满足司机及乘员对汽车内部附属装饰、便捷服务的需求,如车用香水、蜡掸、剔须刀、护目镜、脚垫、座垫、座套、把套等的配置。

10. 汽车美容要求什么学历

你现在是什么文化程度?多少岁了?学历是要看你自己最后毕业的文凭是什么就是什么。

现在美容专业,大专的文凭都有了。

11. 汽车美容服务标准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  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  医疗美容项目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  第三条 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登记  第五条 申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  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合格申办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答复申办者。  第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核发美容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违规作出的审批决定应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予以纠正或撤消。  第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九条 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的,必须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应当由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学会核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章 执业人员资格  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 具有二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 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第十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中介组织对主诊医师资格进行认定。  第十五条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第四章 执业规则  第十六条 实施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  第十七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  第十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  美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  第二十条 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  第二十一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的从业人员要尊重就医者的隐私权,未经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医者病情及病历资料。  第二十二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第二十五条 医疗美容新技术临床研究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二十六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的审核。发现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不具备开展某医疗美容项目的条件和能力,应及时通知该机构停止开展该医疗美容项目。  第二十七条 各相关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十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外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中医科等相关临床学科在疾病治疗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医疗美容活动不受本办法调整。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办法施行后一年内,按本办法规定对已开办的美容医疗机构和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并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 (试行)  美容医疗机构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椅  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美容治疗床12张以上,牙科综合治疗椅4台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技工室、消毒供应室、病案资料室。  三、人员  (一)每床(椅)至少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椅)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6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2名主管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四)每科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医疗用房  (一)每病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四)每美容治疗床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每美容治疗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呼吸机 心电监护仪 自动血压监测仪 电动吸引器 体外除颤器 麻醉机 吸脂机 无影灯 紫外线消毒灯 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器械柜 美容外科手术相应的手术器械 X光机及暗室成套设备 喷砂洁牙器 光固化治疗机 正颌外科器械 X光牙片机 银汞搅拌机 技工设备 口腔全景X光机 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 电凝器 激光机 电子治疗机 皮肤磨削机 离子喷雾器 文眉机 皮肤测试仪 超声波美容治疗机 多功能健胸治疗机 恒温培养箱 电冰箱 洗衣机 消毒柜 检验科需要的配套设备及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医院的运营。  医疗美容门诊部  一、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位2台,牙科综合治疗椅2张,观察床位2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可设置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化验室、手术室。  三、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应至少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至少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4名护士。  (三)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四)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医疗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每室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四)诊室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手术床和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 无影灯 紫外线消毒灯 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电凝器 电动吸引器 离子喷雾器 多功能美容仪 皮肤磨削机 文眉机 激光治疗机 电冰箱 消毒柜 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 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二)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门诊部的运营。  医疗美容诊所  一、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科目中不超过2个科目。  (二)医技科室: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技科室。  美容外科:至少设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  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  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中医美容治疗室。  三、人员  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护士。  四、医疗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或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外科:手术床及相应成套美容外科器械 消毒柜 吸引器 无影灯 紫外线消毒灯 电凝器 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皮肤科:皮肤磨削机 离子喷雾器 多功能美容仪 激光机或电子治疗机 超声波 治疗仪 消毒柜 文眉机 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牙科:消毒柜 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 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二)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诊所的运营。  医疗美容科(室)  一、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1张,牙科综合治疗椅l张,观察床1张。  二、科目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治疗室。在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个科目中至少设2个科目。  (二)医技科室可与医疗机构共用。  三、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4名护士。  (三)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四、医疗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lOO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四)诊室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应远离传染病诊疗区。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外科:手术床和相应的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 电凝器 吸引器 紫外线消毒灯 无影灯 必备的消毒灭菌设备。  美容皮肤科:离子喷雾器 多功能美容仪 皮肤磨削机 文眉机 激光治疗机 必备的消毒灭菌设备。  美容牙科:牙科必备消毒设备 电冰箱。  (二)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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