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岛医疗美容医院招聘
劳务市场 青岛路 郑州路 还有珠海路就这么多
2. 青岛医疗美容医院招聘护士
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很一般,还不如地方医院
3. 青岛医疗美容医院招聘电话
考试公告 报名时间
2021广东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招聘2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北京老年医院招聘11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招聘检验科及输血科人员7人启事 详见公告
2022江苏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54人公告 12.22-1.10
202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人才15人方案 详见公告
202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招聘33人方案(一) 详见公告
2021河北保定市容城县容东片区第二批交付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招聘34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2广东省高州市医卫事业单位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现场招聘专技人员104人公告 12.25-12.25
2021辽宁省中医药研究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二院)中药煎煮人员紧急招聘1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四川德阳市中江县卫生健康局赴高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6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云南丽江市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云南大理州弥渡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专项招聘7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下半年四川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考核招聘高学历及急需专业人员9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2四川德阳市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重庆巫山县中医院招聘10人简章 详见公告
2021陕西安康市紫阳县人民医院招聘药学人员1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2广东佛山市中医院高明医院招聘73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河北邢台市隆尧县招聘医务人员(人事代理)126人公告 12.27-1.02
2021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研究管理部招聘1人启事(12-21) 详见公告
2021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门诊胸痛项目制招聘1人启事 详见公告
2021江苏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第三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1人公告 12.18-12.24
2021山西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忻州市肿瘤医院)招聘50人公告 12.28-1.03
2021安徽池州东至县总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51人公告 12.20-12.24
2021山西吕梁中阳县招聘“乡招村用”乡镇卫生院人员7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广西贵港市桂平市大湾镇卫生院招聘护士7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山东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紧缺岗位工作人员4人简章 详见公告
2021山西晋中市平遥县医疗集团公立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天津武清区集中隔离点护理人员招聘简章 详见公告
2021年山西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185人公告 12.23-12.24
2021年12月四川遂宁射洪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8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年12月四川遂宁射洪市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8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浙江温州市乐清市人民医院招聘供应室工作人员公告 详见公告
2021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研究管理部伦理办公室项目制招聘2人启事 详见公告
2022安徽亳州市中医院人才引进及招聘63人公告 见公告
2021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卫健委考核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43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2广东茂名市信宜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场(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20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下半年广东惠州市龙门县卫健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120急救救护车司机19人公告 详见公告
2021重庆市石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等28人简章 详见公告
2021江苏南京市建邺区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3人简章 详见公告
2021江苏苏州市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补充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3人公告 详见公告
4. 青岛美容院招聘信息
我是在青岛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治好的,长痘很多年,去医院差不多治了半年吧,现在已经好了,你可以去试试
5. 青岛医疗美容医院招聘自媒体运营总监
202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6月25日9:00--11:3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21日9:00—6月25日9:30。
各区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参照本公告执行。
6. 青岛医疗美容医院招聘信息网
简介:青岛荣威美容美体养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3月03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美容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健身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美容美体信息咨询,个人形象设计服务,营养健康信息咨询等。
法定代表人:齐桂荣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联系方式:13153250336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106号2单元501户
7. 青岛医疗美容医院招聘自媒体运营
丧葬办理程序
1.死亡证明: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或村居委员会出具);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
(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整容;
(3)遗体告别;
(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二、骨灰安葬方式
1.骨灰堂:室内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
2.骨灰墙:在墙壁上砌格子,将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闭。
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内、外墙可以存放骨灰,类似骨灰墙寄存。
4.墓地葬:选择墓地进行安葬。
三、丧葬祭扫注意事项
1.丧葬事宜要由国家批准的殡葬单位办理:丧葬必须由国家批准的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站来办理。要直接与这些殡葬单位的服务人员联系,不要找非殡葬服务单位和人员来代办丧葬事宜。
2.骨灰要安放在合法公墓:不要将骨灰存放在非法公墓。非法经营性公墓有两类:一类是指一些乡、村和单位,在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和未得到市规划、土地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兴建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公墓,对这类公墓民政部门将逐步予以取缔。另一类是乡村办的公益性公墓,它们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只能安置本乡村死亡人员的骨灰。
3.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4.祭扫活动须知:我国素有在祭扫中烧香、烧纸的习俗,致使每年清明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维护扫墓活动的良好秩序。严禁在骨灰堂、公墓、林地烧纸和其它动用明火的行为。对违反者,依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移风易俗
1.保护环境:丧葬应当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尽量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殡葬方式。我国殡葬管理部门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个行政区划内都设立了专门的骨灰存放地或公墓。我国除少数人口稀疏的山区仍实行土葬外,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火葬。火葬可以减少占地和环境污染。不得在荒山野外随意设立墓地,那样一方面造成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这种非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容易遭到破坏,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
2.厚养薄葬: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老人在世时,子女应该尽心奉养,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乐。当老人去世后,丧事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丧事的丰与俭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顺与否。
3.破除迷信:在进行丧葬祭扫活动过程中,要坚决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为。不得借丧葬祭扫搞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五、遗体接运
各地殡仪馆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时间、预定遗体存放方式、灵车随叫随到。
六、遗体告别
1、整容:各地有专业整容师,再现亲人容颜,抚慰家属心情。
2、告别仪式:殡仪馆布置灵堂、奏哀乐、代写挽联、租买花圈、鲜花及花篮等服务。
七、遗体火化
当日火化当日取灰、安放,多种骨灰盒可供挑选。
八、安放方式
有骨灰堂、骨灰墓
九、丧葬用品
各地殡仪馆均提供骨灰盒、挽联、花圈、鲜花、鲜花篮等服务。
十、祭扫活动
各地殡仪馆可以提供鲜花、绢花、盆栽花。专门设置焚烧冥纸、物品的地点。
8. 青岛医疗美容医院招聘总经理
答:杨静,女,副主任医师,先后在牙体牙髓病科、牙周粘膜病科、儿童牙病科及牙齿美容科工作。2000年7月调入我院。
擅长各种牙体牙髓病、牙周黏膜病、儿童牙病及美容相关问题的诊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多篇,诊疗技术和医疗水平得到了同仁们及患者的肯定和好评。
2007年获青岛市口腔医学会牙体牙髓专委会委员资格,2008年获青岛市口腔医学会牙周黏膜专委会委员资格。
9. 青岛医美整形医院招聘
时间:2020年05月25日
校区各相关单位:
为畅通非事业编制人员成长晋升通道,加强岗位管理考核,优化队伍结构,激发非事业编制人员干事创业活力,根据《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管理支撑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山大人字〔2019〕11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关于开展非事业编制岗位首聘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20〕40号),现就做好青岛校区非事业编制岗位首聘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申报范围
非事业编制岗位首聘设置专业技术、文员、工勤三大类岗位,申报范围为学校校聘计划内岗位。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非事业编制各类各级岗位所需的能力要求、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聘任基本条件按照《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管理支撑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针对少数专科学历人员,校内工作年限满5年(2015年4月30日前入校)且业绩突出的,可以申报专技、文员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在《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基础上增加3年,申报岗位级别上限为中级四级;专科学历人员校内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可按照工勤岗位进行申报,在工勤岗位体系内晋升发展。
(二)业绩条件
各相关单位应在学校聘任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岗位性质及工作实际细化完善本单位专技、工勤岗位聘任业绩条件,突出贡献和业绩导向,保障推荐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学校统一制定文员岗位聘任业绩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成立工作组织
1.成立山东大学(青岛)2020年非事业编制岗位评审工作组,负责青岛校区非事业编制岗位聘任工作。
2.各单位成立非事业编制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二)制定业绩条件
各相关单位应在学校聘任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岗位性质及工作实际细化完善本单位专技、工勤岗位聘任业绩条件,并报青岛校区人事处备案。
(三)个人申报
申报人根据现岗位类别和工作实际进行岗位申报,对照专技、文员、工勤岗位聘任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在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填写工作业绩、项目情况、论文著作情况、奖励及成果情况等信息,在线生成《推荐评审非事业编制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同时向单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四)单位资格审核推荐
各单位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各类岗位聘任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作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的明确结论;根据申报人员岗位贡献和业绩,在学校设岗数额内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评审推荐,分类别、分系列、分级别进行推荐排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现有人员达不到聘任条件的暂不推荐。
各单位对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设置推荐顺序并提交学校复核。各单位须将非事业编制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成员名单、《推荐评审非事业编制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单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本单位专技及工勤岗位聘任业绩条件、公示报告、申报人佐证材料复印件于2020年6月3日前统一报送校区人事处。
(五)测算下达各类各级岗位数量
学校对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和岗位结构比例要求,分岗位类别从严从紧设置各个级别的岗位数量。
(六)评审工作组评审推荐
校区在各类各级岗位数量内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推荐,分类分级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聘任
校区将推荐结果报送学校非事业编制岗位评聘领导小组,评聘领导小组审议后按岗聘任。
四、申报有关说明
(一)申报材料及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主要工作成绩须为近五年取得,岗位聘任时间以学校公布聘任结果时间为准。
(二)《实施办法》中的“年限要求”按非事业编制人员在山东大学工作的周年年限累计计算,具体以合同(协议)为准。聘期内学历/学位发生变化的,新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自新学历/学位获得之日起开始计算;新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原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两种计算方式任选其一。
(三)不同用工形式、经费来源的聘用时间合并计算;各单位可通过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非事业编制人员现经费来源、岗位类别和聘期时间。
(四)原学校经费岗位人员经考核达不到聘任条件、首聘未能进入岗位体系的,将转为备案制岗位(原自筹经费岗位)聘用或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包括学校未设岗导致未纳入岗位体系的人员)。
(五)各单位须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岗位聘任工作和单位实际,同时制定非事业编制岗位目标责任书和岗位考核标准,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
岗位首聘涉及非事业编制人员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精心组织非事业编制岗位首聘工作,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相关工作环节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纪律
各单位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申报人员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异议期公示制度
为加强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异议期公示制度,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情况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
联系人:王姣云、杨萌
联系电话:58630386、58630686
附件:1.单位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2.非事业编制岗位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3.单位非事业编制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成员名单
4.非事业编制岗位首聘工作日程安排
5.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管理支撑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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