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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武汉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184 2022-11-18 13:16 admin

1. 湖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一是电话联系医疗服务股办理。由工作人员在(省)跨省结算平台内办理网络转诊登记,入院后到所住医院“入院登记”窗口登记并接收转诊信息,出院后在所住医院即时报销。

二是手机网上办理。用手机下载安装“鄂汇办”,实名制注册(密码使用大小写字母和数字组合)。进入“鄂汇办”首页《服务专区》中点击《医保专区》,找到《异地就医》下面的第9个方框《异地转诊人员备案》,选择参保地为“孝感市--应城市”,进入到“在线申请”页面,此页面要填写相关信息:选择为自己办转诊或为他人代办,选择参保险种为“城乡居民”,再按要求输入就医地、入院日期、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拍照上传身份证(小孩拍户口页)、转诊转院证明(医生开的诊断证明、入院证、应城医院的出院记录均可)。

按以上程序操作后即完成了网上转诊。最后,我局会迅速对你的转诊申请进行审批,请在审批后持患者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住医院医保科进行备案信息确认,出院时可直接报销。

2. 武汉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武汉同济医院转诊登记星期六星期天不可以办理。医院周六,周日行政人员都是休息放假的。当地转诊备案:联系当地医保局办理电子转诊(无需纸质转诊单)。

入院室登记转诊:电子转诊办理完成后,请至入院室将费别登记为“省医保”或“跨省医”(跨省患者请携带医保卡)。

3. 湖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当然要,以防万一。

4. 湖北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需要异地备案

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登记备案规定

1、参保人员应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网站、手机等多种形式办理。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交的申请时,经办人员应当日审核确认并录入省系统,生成《湖北省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附件1),该表一式两联,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分别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和申请人留存。同时,应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正常使用。

2、各统筹地区应精简备案手续,取消所有由就医地提供的审批盖章证明;异地转诊人员提供参保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或转院证明办理备案;参保人员在办理备案时,按参保地规定可选择备案到就医地省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也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所在市(州),视同就医地所有省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均可就医。

3、建立应急备案机制。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属急诊急救住院的可先就诊,入院2个工作日内通过参保地服务电话等方式办理远程备案。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以及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5.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表

由主诊医生出具诊断意见;填写转诊申请表,到社保部门备案;另外,接受转诊的医院不能比原来的医院等级低;持社保卡就医

6. 中医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某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医保)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

2、由转出医院结算处凭《市内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转诊市内转院申请登记,并与拟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经对方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确定。

3、由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1个工作日内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备案手续。

4、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有备案结果的市内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转入住院登记,一份留存备案。

7. 湖北省美容主诊医师

医疗美容主诊医生职业资格证报考程序:

一、 报考人员准备齐全八种“必备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完整复印件。

1、本人填写《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表》原件一份(以下简称《报名表》),(本表可在网上下载,手工或打印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定有效期内的公民身份证、现役军医军官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一份完整复印件;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一份完整复印件;

5、《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一份完整复印件;

6、二级以上医院从事医疗美容相关临床专业进修一年以上并取得合格的结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完整复印件;

7、省级以上医疗美容专业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的原件及其一份完整复印件;(湖北省2007年、2009年医疗美容培训班的结业证为有效证件)

8、本人近期(一年内)1寸彩色登记照片4张(反面注写姓名);以上完整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二、严格审查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资格条件和其“必备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完整复印件,必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全面负责审核: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在各种完整复印件空白处签上“经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其中如一种证件复印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方视为有效,在报名时交市、州卫生局初审。

三、市、州卫生局受理报名初审。县、市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只须持以上八种(其中《报名表》和4张照片为原件,其他只送交经核签的复印件)有效证件和资料;其他医疗机构仍须持以上八种“必备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完整复印件,报送市、州卫生局逐一初审并签章。

然后,将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进行统一汇总,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和照片(原件)及其他六种完整复印件于规定日期前报送省医院协会秘书处(部、省属医院和驻鄂部队医疗单位按上述要求和时间直接上报)。

四、省医院协会秘书处统一汇总后,报省医院协会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委员会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8. 整形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办理转院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某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医保)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

2、由转出医院结算处凭《市内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转诊市内转院申请登记,并与拟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经对方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确定。

3、由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1个工作日内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备案手续。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有备案结果的市内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转入住院登记,一份留存备案。

9. 湖北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条件

具体更改流程是 :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对申请表、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州)民族事务部门审批。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县级民族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三)市(州)民族事务部门在收到审批申请的十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出具《湖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意见书》,并反馈给县级民族事务部门;

(四)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在收到审批意见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审批同意的,并将审批意见、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抄送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

(五)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依据市(州)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按照公民户籍主项信息变更流程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更新公民民族成份信息。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后,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反馈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备案。

(六)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表、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湖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意见书》,并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审批同意的,将审批意见、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依据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按照公民户籍主项信息变更流程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更新公民民族成份信息。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后,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反馈民族事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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